編者按
自2022年1月1日至今,備受關注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》(以下簡稱“促進法”)已經正式施行一年了。一年來,促進法被用來規范、約束、指導家長行為,維護兒童權益,保障和促進我國家庭教育的發展,帶來了家庭教育現狀的明顯改變,并推動了全社會對家庭教育的支持。圍繞促進法實施一年帶來的變化、進一步貫徹落實促進法需要采取的措施和行動,本期家教周刊邀請*學者撰文,從不同角度分享他們的觀察與思考。
家庭教育在我國有悠久的歷史傳統和深厚的民間基礎,為中華民族數千年來的生存和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。改革開放以來,雖然家庭教育事業不斷進步,但是在發展過程中的一系列問題影響了其發展的速度和質量。直到2022年1月,隨著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》的正式施行,我國家庭教育事業迎來了發展的重大轉折點,進入了快速發展的新階段,出現了可喜的變化。
一是家庭教育由民間私事上升為國家大事,強有力的家庭教育工作領導機制逐步形成。促進法通過制度設計采取一系列措施,實現家庭教育由以家規、家訓等為載體的傳統模式,向以法治為引領和驅動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主要內容、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的新模式的迭代升級,將家庭教育由舊時的傳統“家事”上升為新時代的重要“國事”。
二是家庭教育指導和服務越來越科學和規范,覆蓋城鄉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不斷完善。以往我國的家庭教育指導和服務市場比較混亂,教育機構魚龍混雜,不但不能幫助解決家庭教育的問題,還容易制造教育焦慮。促進法明確規定了我國家庭教育的目的、原則、內容和方法,規定“教育行政部門、婦女聯合會統籌協調社會資源,協同推進覆蓋城鄉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建設”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家庭教育工作專項規劃,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城鄉公共服務體系和政府購買服務目錄”。各省份也從實際出發制定了本地家庭教育高質量發展目標和措施,家庭教育指導和服務逐步走上了法治化、規范化和科學化之路。
三是家庭教育研究的專業團隊力量加強,高水平的家庭教育研究成果大量涌現。在促進法的推動下,一批高校和學術機構加強了對家庭教育的研究和學科建設。北京師范大學、南京師范大學、華中師范大學、中華女子學院等高校紛紛組建或改建家庭教育研究機構,多學科*積極加入,短短一年時間業內舉辦了多場家庭教育相關的大型研討會,在家校社協同育人機制研究、家庭教育指導者專業標準建設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,必然對我國家庭教育的實踐產生重要影響和推動作用。
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,要“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”。促進法為我國家庭教育事業現代化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保障,相信在施行和落實促進法的過程中,我國家庭教育現代化事業必將得到進一步加強和發展。
(作者系廣州大學教育學院研究員)
《中國教育報》2023年01月01日第4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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